近日,2021年度广州市河湖警长制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全市设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河湖警长,目前共1409名。今年1-10月,累计立案侦办破坏水域生态环境、危害水域公共安全、妨害水域社会管理等三类刑事案件382宗,破案331宗。“河长+河湖警长”治水护水模式为实现广州市“长制久清”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后盾。
2021年度广州市河湖警长制工作推进会
广州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市水务局局长龚海杰、市河湖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刘绍棠、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贺成伟与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广州河湖景美
创新推行河湖警长制,开展铁腕治水
广州市水务局局长龚海杰在会议发言中提到,广州治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147条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黑臭并达到“长制久清”,累计建设碧道821公里,治理后的河湖呈现人水和谐美景,中心城区也能欣赏到白鹭成群。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位河湖警长和河湖警长办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
2020年广州市正式启动“河长制+河湖警长制”,在全市范围内构建“河长+河湖警长”组织体系,采取每河(湖)段配套一名河长及一名河湖警长,建立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湖警长体系,协助对应的河长开展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制度,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有效发挥公安打击涉水河湖违法犯罪的威慑震慑作用。上述长效机制为水环境治理进一步走深走实作出了巨大贡献,体现了广州市公安机关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的工作安排上,将智慧与力量凝聚到广州市水环境治理攻坚战中,彰显了全市上下一条心、自觉肩负起保护水环境的责任担当。
白云区镇街级河湖警长在巡河
接下来,要坚持对河流湖泊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切实把加大刑事执法力量作为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抓手,在打击整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加强生态环境安全防护等方面充分发挥河湖警长的优势。
近年来,广州市全力推进落实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有效”“有能”,全市水环境质量已取得质的提升,极大地提升了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0年市民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进一步升至71%。市统计局近期对城市更新九项重点工作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认为“黑臭水体治理”有成效的市民占比最高,达86.2%。2021年,16个暂定国省考断面中15个稳定达标,389条一级支流中354条已经消除劣Ⅴ类,广州碧道规划和实施项目荣获世界景观建筑大奖、国际景观奖,公安机关更有1名河湖警长获评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广州治水工作仍面临着复杂艰巨的局面。主要体现在违法排污存量依然较大,死灰复燃时有发生,“散乱污”场所、涉水违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等仍要持续加强;河长移交河湖警长有关涉水违法犯罪线索数量较少、质量不高;河长与河湖警长有关出海口涉洗沙洗泥违法犯罪活动联动打击较少。因此,各部门、各区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解决涉水河湖突出问题,实施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动河长制、河湖警长制“有名”“有实”“有能”,加快建设造福羊城市民的幸福河湖。
此外,要准确把握提升河湖长制与河湖警长制的重点任务。
一是完善“河长制+河湖警长制”组织体系。积极推动市级层面建立高规格协调统筹机制,凝聚部门合力,加强对全市河长制、河湖警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各区要积极推动区级层面河长和河湖警长的沟通联动,提高行政执法、刑事打击工作效率,打通行政与刑事有关河湖管护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强化各级河湖长、河湖警长履职尽责。河长制就是责任制。要进一步形成以各级河长办为主导,各级河湖长与河湖警长依法联动统筹治污的工作新局面。各级河湖长、河湖警长要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每处河湖有人管、管的严、管的好。制定河湖长、河湖警长年度考核指标以及日常履职规范,指导各区进一步明确各级河湖长及河湖警长的职责。保证沿河湖岸线视频摄像设备正常运转,确保各类涉水信息双方互通共享。
三是加强流域区域联防联控。各级河长办要积极主动创造条件,主动指导河湖警长依法履职,全方位提供宣传服务和技术支撑。一方面,要做好治水知识培训,帮助河湖警长掌握水环境治理相关知识,为发挥河湖警长制度优势奠定工作基础;另一方面,要做好河湖警长制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联系诸如佛山、清远、珠海等兄弟城市,建立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跨界河的协同管护网络,构建区域综合治理新格局。
海珠区“区级河湖总警长”主持涉水案件联席会(历史图片)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河湖警长制管理全覆盖
广州市现已全面铺开河湖警长制工作。一是对应河湖长制成立市公安局河湖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局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全面强化全市公安机关各级河湖警长制工作组织领导。
二是在市河长办划分的全市九大流域设置由市公安局局领导担任相应的市级流域河湖警长,与市河长办实现无缝衔接;同时市公安局将水上、港航分局管辖的珠江主航道等市行政区划内水域纳入河湖警长制推行范围,确保全市行政区划内水域全覆盖。
三是经局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行落实河湖警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广州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河湖警长制工作。截至目前,市公安局及各区分局已全部出台符合当地治水实际的河湖警长制度。
四是结合广州网格化治水的实际情况,在严格落实对照省厅设立市、区、街道级河湖警长的基础上,设立由相关社区民警担任的村居级河湖警长,将河湖警长制延伸到市内各治水网格中。共计设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河湖警长1409名,其中市级河湖警长10名、区级河湖警长27名、街道级河湖警长248名、社区级河湖警长1124名。
海珠区“区级河湖总警长”在巡河中(历史图片)
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水域治安秩序稳定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严格落实省厅各项涉水域治安工作要求,全面整合各警种信息资源,深入排查全市水域治安风险隐患,主动加强与涉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勤联动,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净化羊城水域治安环境。
一是组织开展沿海及内河水域、港口岸线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公安部、省厅部署,市公安局制定印发《广州市公安机关溺水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做好沿海港口岸线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工作方案,依托广州地区水上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深入全市重点水域组织开展拉网式摸排整治行动,对暴露的问题和隐患逐一清理,净化水上环境。同时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重点危险水域加强巡逻防控,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各类措施加强切实保障涉水安全防护。
二是协调涉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勤联动,完善协作机制。今年以来,市公安局继续推动与河长办、海事局、生态环境局等涉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工作,广泛建立联合执法协作、联席会议等、行刑衔接等相关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紧密联勤联动,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联合侦办了一系列重大案件,如白云钟落潭健康城净水厂污染案、南溪化工厂偷倒案等,提升广州市水域管理效能。
三是全力打击涉水域违法犯罪。针对全市水域违法犯罪形势严峻、水域治安秩序严重破坏情形,市公安局制定印发《广州市公安机关“净水2021”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职责,组织全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水域突出违法行动。今年1-10月,市公安局累计立案侦办破坏水域生态环境、危害水域公共安全、妨害水域社会管理等三类刑事案件382宗,破案331宗,刑事拘留1171人,逮捕563人,累计涉案金额约5.4亿元,切实维护广州市水域治安秩序稳定。
广州河湖警长在巡河
加强基础建设,打造现代化专业队伍。
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以来,广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开展水域治水治污、治安防控等工作的装备保障,健全水域数据采集治理及信息作战机制,加大涉水部门专业培训力度,为河湖警长制不断注入新鲜动力。
一是不断完善水警装备建设。市公安局已将水上船艇、水域治安管理装备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不断加大水警装备建设。截至目前,全局已配置各类警务船艇67艘,全部水警部门均落实执法执勤装备配备,基层所队警车均配备简易水上救援装备。
二是数据赋能,推进水域信息化建设。市公安局依托“智慧新警务”推进公安机关水域治理科技信息化建设,在广州市重点水域推进高清视频监控建档联网,全面采集水域治安信息;并积极围绕水警业务应用场景建立大数据模型,通过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等方式接入、共享涉水单位数据资源,推动涉水职能部门信息资源整合,为打击涉水域犯罪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科技练兵,强化警种专业水平。市公安局目前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广州市水上反恐怖中心,加强水警队伍训练,取得较好成效。同时围绕涉水环境污染案件侦办、救生培训,反恐处突演练训练,反劫持演练等各种主题开展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各涉水域警种专业水平。
海珠区河湖警长利用无人机侦查涉水案件
再接再厉,打造全国一流治水利剑
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刘绍棠在会议发言中对广州市公安局未来即将开展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阐述——要进一步加强河湖警长在水域治安防控、风险隐患排查、水域安保维稳、环境污染打击等方面的职能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一河(湖)一策”治河机制。各级河湖警长要积极配合河长制有关巡河工作,专门制定具有地域特色的巡河方案,并且严格落实河湖警长巡河工作。针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解决,建立相关应急机制,有力推动全市河湖管理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标准化。
二是继续强化河湖警长对涉水域刑事案件的综合打击作用。对于发现的非法偷排、违规直排的个人与单位,各级河湖警长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决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对于珠江航道出海口存在的非法洗砂洗泥犯罪行为,各级河湖警长要高度重视、提前预判,积极对接河长办等有关行政部门,争取工作主动,充分发挥河湖警长制“水上巡、岸上查”的体制优势,做到“以岸控海”,坚决防止非法洗砂洗泥行为在广州市做大成势。
三是加强水上救助工作。对于水上人员落水、夏季野泳导致人员伤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意外事故,各级河湖警长要积极开展水上人命救助训练,强化舰艇操作培训,落实相关溺水风险排查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的“救生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