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飞扬
留言日期:
2023-08-08
主题:
排水单元达标板块划分和已认定项目变更问题
内容:
1、现时排水单元有部分板块内存在多个主体或独立建筑,办理单元达标时是否一定要按给定板块整体验收认定,能不能将板块拆分,只要是独立建筑独立排水管网即可申请验收认定? 2、已通过验收认定的单元,由于经营主体变更等情况,需变更认定信息的,应如何办理,是否需要重新验收认定?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8-10
答复时间:
2023-08-10
答复单位:
广州市水务局
答复内容:

市民朋友您好,收到您关于“排水单元达标板块划分和已认定项目变更问题”的留言,经我局初步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第一个问题“现时排水单元有部分板块内存在多个主体或独立建筑,办理单元达标时是否一定要按给定板块整体验收认定,能不能将板块拆分,只要是独立建筑独立排水管网即可申请验收认定”,我们的答复是:排水单元是指具有明确的用地红线或相对独立的排水管网系统服务的区域,前期水行政主管部门、街道(镇)已进行科学划分。原则上,我们对现状已完成划分的排水单元不予调整、拆分。若现状排水单元确需调整、拆分的,可向属地街道(镇)、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再由区向市河长办发函提出调整申请统一调整。若单元内有多个权属人的,由各自权属人或管理人完成各自范围内的雨污分流整改,单独向所属街道(镇)申请达标认定。单元内所有建筑物均已完成整改,达标认定后,由街道牵头统一对该单元整体达标认定。
关于第二个问题“已通过验收认定的单元,由于经营主体变更等情况,需要变更认定信息的,应如何办理,是否需要重新验收认定”,我们的答复是不需要重新验收认定。当已通过验收认定的排水单元内“四人”(单元的权属人、管理人、养护人、监管人)任何一方信息发生变更时,只需向属地街道(镇)、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变更信息报备,并在排水单元信息公示牌上更新人员信息即可,不需重新验收认定。
以上就是您咨询留言的两个问题的答复,如后续您还有关于排水单元达标认定的问题,可以进一步咨询属地街道(镇)或与我们沟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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