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纵十四路及周边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纵十四路及周边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8月6日受理了你单位关于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纵十四路及周边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函、项目代码回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技术审查意见)。经审查,我局认为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材料,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纵十四路及周边道路工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属新建建设类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7条市政道路,其中次干路1条、支路6条,总长度1807米。纵八路,城市支路,长约267.5米,红线宽度10米;纵九路,城市支路,长约212米,红线宽度20米,单向双车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纵十路,城市支路,长约200.3米,红线宽度16米,单向双车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纵十二路,城市支路,长约225.5米,红线宽度20米,双向双车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纵十三路,城市支路,长约247.5米,红线宽度15米,单向双车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纵十四路,城市次干路,长约290.2米,红线宽度40米,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横五路(纵十二路至纵十五路段),城市支路,长约364.2米,红线宽度20米,双向双车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工程总占地面积3.3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3.15公顷,临时占地面积0.22公顷。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8.65万立方米,填方总量3.13万立方米,借方总量1.10万立方米,弃方总量6.62万立方米,其中建筑垃圾0.92万立方米拟运至广州安能环保有限公司固定式循环项目进行综合利用,一般土方5.70万立方米拟运往广州集通仓码有限公司由广州市城管统一管理进行消纳。项目总投资14765.1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362.86万元。项目已于2026年5月开工,2027年4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37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9%,表土保护率不低于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8%,林草覆盖率不低于12.1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20226.00元。请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你单位应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水土保持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要求。特别要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开展,报主体工程审查、审批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审批手续。
(二)你单位要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管理,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并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同时要按相关规定制定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确定水土保持目标、任务与要求,落实责任跟踪与奖惩措施,定期检查落实。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施工建设期间应注重做好临时排水、拦挡、覆盖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迹地植被。
(四)鼓励自行或者委托相应机构对水土流失进行监测。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应做好水土保持设施施工方面的文字、图片记录工作,作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依据之一。
(五)你单位应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制度,及时做好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元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如工程扰动新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或者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或者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增加30%以上,表土剥离量或者植物措施总面积减少30%以上,或者水土保持重要单位工程措施发生变化,你单位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因工程扰动范围减少,相应表土剥离和植物措施数量减少的,不需要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七)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你单位应当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
(八)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对该项目整体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三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九)请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及项目所涉及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你单位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十)请在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李杰:87066256、莫靖龙:86660992)
广州市水务局
2026年8月6日
(联系人:郑瑜,联系电话:885212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