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大敦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开工(含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的复函


文章发布日期: 2020-04-17    来源:建设管理处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广州自来水公司关于大敦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开工的请示》(穗自来水〔2020〕46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大敦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已经按有关规定成立及任命,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雷梓枫、现场质量负责人甘嘉盛、现场安全负责人欧建斌已到位。主体工程已按规定确定了监理及施工单位并签订了经济合同。项目的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图通过审查、建设及施工场地已基本完成准备工作,同意开工并予以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编号:202001110001;监督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心谊路59号;联系电话:86337436;监督员:曾煜宇、邓梦龙。

  请你单位在组织该工程开工前,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以便开展工程监督的有关工作。

  广州市水务局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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