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赤岗加压站改建工程(一期)开工(含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的意见(穗水建管函〔2020〕11号)


文章发布日期: 2020-07-27    来源:广州市水务局

  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广州自来水公司关于赤岗加压站改建工程(一期)开工的请示》(穗自来水〔2020〕11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赤岗加压站改建工程(一期)工程项目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已经按有关规定成立及任命,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已到位。主体工程已按规定确定了监理及施工单位并签订了经济合同。项目的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资金满足工期需要。施工图通过审查、建设及施工场地已基本完成准备工作,同意开工并予以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广州市水务局  

  2020年7月21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