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类
穗水函〔2016〕1333号
广州市水务局对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163001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蒋星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减少城市洪涝灾害发生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国规委、住建委、林园局、财政局、水投集团对议案中的“积极申请广州市列为全国“海绵城市”试点城市”等5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研究方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导致了城市“热岛效应”、“雨岛效应”不断增多,下垫面不透水比例提高,城市内涝难以解决,环境污染加重,生态系统退化等系列问题。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的重要精神,2013-2015年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继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要求各地区转变城市建设理念和发展方式,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和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渗、滞、蓄、净、用、排”的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要求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2030年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标。同时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制定相应考核指标。2015年和2016年,国家相继开展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市的申报工作,有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珠海、厦门、武汉、南宁、嘉兴等30座城市入选,目前各试点城市正积极推进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建设。据了解,全国已有130多个城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江苏、安徽、辽宁等省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当前海绵城市建设已经成为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
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广州经济实力已排在北京、上海之后,取得了“北上广”之称。然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城市带来了难以回避的问题:城市过度开发、人口超负荷、下垫面硬化过多等,导致了城市内涝、水污染、生态破坏等。这些问题已制约广州城市的进一步发展。为破解制约广州城市发展的问题,同时落实中央对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的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的重要精神,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有效防治城市内涝、保障城市生态安全、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解决我市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研究意义重大。
坐拥“云山珠水”的广州,自古就是一个水城,水域面积广阔,生态禀赋较好,具有 “山、水、城、田、海”的生态格局。改革开放30年的快速发展,经济建设、工业化、城市化一直是广州现代化建设的主导关键词,城市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诸多难题。一是城市下垫面过硬导致城市内涝灾害频繁。在以往城市建设中,雨水的控制以“快速排除”和“末端集中”为主,地面硬化剧增,雨水无法渗透,汇流历时变短,地表径流加大。雨水只能从管道集中快排,较短的时间内大量雨水径流及其携带的污染物被输送至管渠末端,导致下游区域内涝风险加大,城市内涝频繁。二是城市雨岛、热岛效应明显。中心城区人口、交通、建设密集,二氧化碳排放量集中,随着道路、建筑区等非渗透地表外延伸,导致城市雨岛、热岛效应明显,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暴雨强度加强,比较广州1951~1992年与1951~2010年6月份两个阶段各历时雨量样本的平均值,发现近10多年5~120min短历时强降水比1992年以前大8.6~15.4%,且近20年来广州市中心城区的极端降水事件呈增加趋势。1960年至今,中心城区与从化山区平均气温温差扩大了超过10倍。三是传统的城市建设理念制约广州城市发展。广州是我国经济发达城市,城市化进程迅速。绿地、洼地等调蓄空间逐渐被侵占,地面硬底化严重,交通改造、跨涌桥梁等建设占用河道,河道行洪空间被压缩;雨水截流、缓冲系统配套不足,降雨在小区、街巷及厂区内地面形成的径流难以控制;绿化设置高于地面或道路,导致降雨滞留能力较低。这些传统的城市建设、发展观念制约广州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为解决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城市内涝和黑臭水体问题,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先后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 》 (建城〔2013〕98号)等文件,提出要求用10年左右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区要有效应对50年一遇暴雨;各地区要按照对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控制开发强度,合理安排布局,有效控制地表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2014年7月,我市结合上述文件,统筹规划、国土、住建、水务等部门,编制了《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并以市政府令107号发布。到目前为止,已按107号文的要求审批了300多个项目,包括金融城、教育城等,落实了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2015年6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提出了低影响开发的相关措施,落实加强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并规划了海绵城市建设的内容。
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要将城市中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要达标;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要达标。根据广州目前建成区面积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因此在解决城市内涝中,我们要按照海绵城市的理念,改变以往城市的建设做法,建设以生态环境为约束进行开发强度控制、改变末端治理的观念,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统筹建设做起。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减少不透水硬化地面,建设可渗透的海绵体,增加雨水的吸收,减少雨水的排放,防止内涝的出现。对于已建成的城区,按照海绵城市的理念改造,增加雨水的吸收下渗、储存,减少现有排水管道的雨水排放量,提高系统的排水重现期,加强城市的控内涝能力,从而减少内涝,解决内涝问题。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及全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市要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确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地位,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维育山水城田海的自然格局,强化主体功能管控,系统构建生态网络体系,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森林城市、绿色城市、生态城市,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海绵城市建设是基于生态文明理念下的城市发展模式,是促进人水和谐、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地表水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大于70%,劣Ⅴ类水体比例小于5%,要实现这个目标,任务非常艰巨,必须实施山水林湖海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建设海绵城市。
二、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广州市积极落实国家政策,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解决水浸街问题,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一)积极申报国家海绵城市试点。
2015年我市以天河区智慧城作为试点区域申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未能通过广东省评审获得推荐资格。今年以来,市国规委正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前期编制工作,尚未完成,未能满足2016年申报条件。目前我市正积极准备申报2017年国家试点。
(二)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16〕50号)要求, 我市已由市国规委牵头编制《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目前专项规划正在编制过程中,预计2016年10月前完成草案,按程序报批。专项规划内容将包含生态廊道总体规划、海绵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及中心城区控制性规划、海绵城市示范区规划、海绵城市标准规范研究等四方面内容。
(三)积极践行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广州积极开展排水防涝的工作,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2014年7月,编制完成《广州市建设项目地表径流控制办法》,并以市政府令107号发布,明确全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控制径流量,同时编制完成《广州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上报住建部。
(四)编制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市水务局牵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已编制完成《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详细分析了广州市建设海绵城市的必要性,明确了建设目标,提出了各部门工作任务及分工,制定了时间计划及保障措施等,《工作方案》已印发。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系统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培训。邀请国内专家对我市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的部门及单位进行海绵城市建设培训,转变建设观念: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统筹建设。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培训。
二是启动我市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开展海绵城市示范点的建设,由各区政府为主体,选定示范区域,具体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三是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海绵城市建设必须建立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地上地下相协调的管理体制。下一步需要抓紧编制《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等,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四是建立资金保障机制。整合各类财政专项资金,为每年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出台相应鼓励政策,激励社会资本来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创新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渠道,开展PPP等多种新型融资模式试点,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市政府在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并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五是建立海绵城市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办城函[2015]635号)精神,结合国家考核及黑臭水体治理要求,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从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显示度六个方面提出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编制《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暂行)。明确部门职责,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广州市水务局
2016年9月21日
(联系人:卢志祥,联系电话:13570571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