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太和校区科创楼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市教育局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太和校区科创楼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你单位市教育局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太和校区科创楼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收悉。我局于2023年8月22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申请,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现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0.51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061.8元。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3061.8元。
附件:市教育局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太和校区科创楼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广州市水务局
2023年8月22日
(联系人:郑瑜,联系电话:88521293)
附件
市教育局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太和校区科创楼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我局对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市教育局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太和校区科创楼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为依法实施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请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请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项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请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项目开工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向市水土保持监测站以及相关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项目建设工期在三年以上的需报送年度报告)。
四、请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五、如项目建设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当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六、该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方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市水务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三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八、该项目验收时应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承担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
九、请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市水土保持监测站及项目所涉及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你单位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如违反上述告知事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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