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市属水务工程招标项目“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区水务部门、市水投集团、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探索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工作,经市水务局同意,现将《市属水务工程招标项目“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穗府〔2018〕12号)、《广州市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穗府办函〔2019〕82号)、《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监督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穗府办函〔2019〕597号)等文件精神,市属水务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标项目鼓励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施工招标“评定分离”由招标人在勘察、设计、监理试行“评定分离”具有一定经验基础后,根据市的有关部署积极稳妥统一推进。
二、本指引供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时参考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我中心反映。各招标人可根据工作实际依法创新“评定分离”规则。
三、各区水务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参照执行,稳步推进“评定分离”工作。
四、2021年12月31日前试行“评定分离”方式招标投标的水务工程项目,招标人在完成招标后,请及时总结试行“评定分离”的实施情况,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水务局及抄送我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市属水务工程招标项目“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pdf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2021年9月14日
(市水务局联系人:崔玉炎,联系电话:88521231)
(市水务招标中心联系人:林君,联系电话:8852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