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新塘大敦大道至新塘大道段DN1200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久裕路段)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的意见


文章发布日期: 2021-01-20    来源:建设管理处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广州自来水公司关于新塘大敦大道至新塘大道段DN1200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久裕路段)开工的请示》(穗自来水〔2020〕24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本工程项目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已经按有关规定成立及任命,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已到位,主体工程已按规定确定了监理及施工单位并签订了经济合同,项目的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资金满足工期需要,承诺施工图三个月内通过审查、建设及施工场地已基本完成准备工作,同意发放施工许可证并予以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广州市水务局

        2020年12月24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