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新塘大敦大道至新塘大道段DN1200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的意见


文章发布日期: 2021-06-16    来源:建设管理处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广州自来水公司关于新塘大敦大道至新塘大道段DN1200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开工的请示》(穗自来水〔2021〕13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本工程项目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已经按有关规定成立及任命,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已到位,主体工程已按规定确定了监理及施工单位并签订了经济合同,项目的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资金满足工期需要,施工图已通过审查、建设及施工场地已基本完成准备工作,同意发放施工许可证并予以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广州市水务局

2021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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