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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守护碧水之美 海珠区河湖长联合检察长开展巡河检查


文章发布日期: 2024-10-18    来源:排水管理处

  近日,为进一步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巩固提升水环境治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问题整改成效,海珠区河长办主任、副区长苏明庆与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赖瀚蔚到赤岗涌、琶洲北涌、珠江前航道开展联合巡河检查。市河长办到场指导,海珠区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区水务局局长马俊以及区河长办、区水务局、区检察院、赤岗街、琶洲街负责同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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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河长办主任、副区长苏明庆与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赖瀚蔚在赤岗涌巡河检查

  检查组一行重点巡查了水质状况、河岸管护、景观提升、卫生保洁以及水污染源防控情况,认真听取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问题整改情况及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对水环境治理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海珠区河长办主任、副区长苏明庆与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赖瀚蔚在琶洲北涌巡河检查

  苏明庆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治水为民、治水惠民,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提升,让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成为海珠永久底色。一要聚焦聚力“护航十五运会”,以珠江水系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强监督巡查力度,持续强化水岸同治、精准施治、标本兼治,为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二要深化依法治水思路,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合作,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履职,联合打击涉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升依法治水能力和水平。三要做好全民共治共享文章,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水环境问题,提高沿河景观、生态碧道和公共设施的品质,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治水工作。

  在全市率先建立河湖长+公检法“1+3”治水机制以来,海珠区聚焦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推进水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水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治理和保护合力,推动解决一批河湖治理“老大难”问题,有力保障了社会公共利益。

海珠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凌耀波,区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区水务局四级调研员李贵权带队开展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问题整改“回头看”

  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

  针对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问题,海珠区河长办与海珠区检察院深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同,海珠区检察院向责任单位及时发出磋商函、检察建议书,多次深入现场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和验收,敦促责任单位依法履职,按期彻底完成8宗线索问题整改。今年9月,针对某企业向康乐涌偷排化粪池污水的违法行为,海珠区河长办联合海珠区检察院、公安、水务、生态环境、属地街道等部门开展联合查处,全力守护水环境治理成果。

海珠区河长办联合区检察院、公安、水务、生态环境、属地街道等部门联合查处偷排污水违法行为

  服务民生

  在服务民生方面,海珠区河长办将供水服务到终端工作与海珠区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相融合,发挥宣教协同机制作用,联合到海珠区晓港西马路9号-23号走访推动供水服务到终端改造工作。通过多次深入群众开展政策宣讲,解开邻里“心疙瘩”,协调解决了意见不统一的难题,最终高质量完成了改造工作,让群众喝上了“放心水”“幸福水”。海珠区水务局也因此收到了居民代表赠送的“清泉入户利百姓、水润民生暖人心”锦旗。

海珠区河长办联合区检察院、属地街道深入群众开展供水服务到终端政策宣讲

  随着河湖长+公检法“1+3”治水机制持续纵深推进,海珠区水环境治理成效不断巩固提升,全区河涌2024年1-9月平均IV类以上水质占比95.9%,15条重点河涌“长制久清”。下一步,海珠区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进一步推动机制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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