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水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水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
裁量权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我局依据近年来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结合我局行政处罚工作实际,对原《广州市水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广州市水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了扩大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程度,保障该项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提高立法质量,我局现向社会公众征求对《广州市水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众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1月20日前向广州市水务局反映或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邮寄至广州市瘦狗岭路555号广州市水务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510640);
2.联系电话:61300512,传真号码:87567506;
3.电子邮箱:fgc61300512@126.com。
社会公众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广州市水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水务局
2016年1月6日
附件:广州市水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的附件:广州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