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心城区2016—2018年污水处理费收支情况表
文章发布日期: 2019-10-18
来源:广州市水务局
单位:万元
公示内容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三年平均 | 备注 |
污水处理费收入情况 | 82196.90 | 91091.80 | 104057.99 | 9244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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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费支出 | 333379.08 | 340777.66 | 276403.58 | 31685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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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广州市水务局分别依据《广州市物价局关于我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方案的复函》(穗价函〔2009〕145号)和《广州市发现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7〕4号),委托市自来水公司在收自来水费时一并代征污水处理费。
2.经广州市政府批准,广州市水务局与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及《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补充协议》,根据中心城区实际污水处理量及服务绩效进行核算,向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费。
咨询邮箱:gzsswj1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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