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成效
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注重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依法治水持续深化,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部署的治水任务,为我市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水务支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水务力量。
一是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纳入国家监管平台147条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黑臭,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2020年1-10月,13个国省考断面全面达标。
二是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我市河湖长制工作2018年、2019年连续获得国家督查激励、省考核优秀;白云区入选2019年全国10个河长制湖长制激励市县;民间河长苏志均当选全国“十大最美河湖卫士”。
三是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大大提升。新建污水管网7781公里,新(扩)建污水处理厂6座,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约769万吨/日,位居全国第二。
四是治水成效社会广泛认同。2019年民调显示,市民认为“黑臭河涌治理”在建设美丽宜居花城工作中成效最为显著;建成人水和谐的美丽碧道327公里,海珠湿地碧道、增江碧道、蕉门河碧道被水利部作为“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典型在全国宣传;《广州市抓源头补短板保生态强机制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治水经验被住建部专刊采用报中办国办。
五是排水管理精细专业。深入贯彻“污涝协调治理”,根据各区上报结果汇总,截至2020年11月30日,我市建成区排水单元雨污分流面积比例达到65.11%,开展全市443条总长约421.53公里的合流渠箱改造工作,确保污水入厂、清水入河;深化“厂网河”一体化管理,加强排水公司规范运行,建立“全面覆盖、一体管理、系统运行、专业维护”的排水管理体系。
六是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推行用水“零环节、零审批、零费用”的“三零”政策,“获得用水”服务走在全国前列;在顺利通过广东省节水型城市考核的基础上,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现场考核验收。从化区以全省第一的成绩入选国家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
二、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一是加大学法宣贯力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将学习民法典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开设专题讲座;派发民法典,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宣传。二是推进水务立法修正。加快推进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提案项目《广州市排水管理条例》制定工作,《条例》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案。抓紧开展新增项目《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修正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三是抓好规范制定实施。公布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排水单元达标建设工作的通告》、海绵城市管理办法、排水户分类分级管理办法、住宅项目配建户外供水设施移交供水单位管理维护办法、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共15份;抓紧出台自由裁量权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共4份,为推进我市水环境治理、水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落实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强化依法审慎决策。深入推进“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围绕水务中心工作,局领导亲自带队开展调研,带头研究问题并形成具体对策建议,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能力。组织召开局党组会30次,局长办公会19次,局长工作会议26次,及时解决重要问题,保障治水工作科学有序落到实处。二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力配合市发展改革委推进污水处理费调价、自来水价格调整两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完成新一轮污水处理费调价工作,按计划开展了民意调查、成本监审、成本信息公开、省外调研、改革方案制定及报审工作。6月29日,十一届第199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送审稿)》;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开展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调整自来水价格”调研、完善听证方案及配套机制论证报告、民意调研报告等工作。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服务范围由局机关扩大至局属15个单位,实行驻点律师工作制度,统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在重大决策咨询、法规文件制定、合同审查、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截至目前,已审核合同246份,合同金额约12亿元,经审查的合同履行至今未发生过仲裁诉讼。
(三)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精减核对工作,压减我局10类447项行政权力事项,精减事项占比50%以上。落实承接18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调整实施工作,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及各项要素。二是推进供排水接入改革。在“零申请、零审批、零费用”的基础上,加大对供排水接入“无环节、免打扰”服务的宣传力度,突出供排水企业服务主动性和用户无忧体验。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供排水外线工程免于用户出资、全程零参与,且免于办理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核准事项。三是精简优化审批服务。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对直接相关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简易低风险工程获得用水外线工程,免于办理洪水影响评价等5项审批;简易低风险工程排水事项主动告知服务,建设单位免予申请办理施工临时排水许可,保证事项不占环节、不占时间。四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及“证照分离”改革。根据“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认领监管事项32项,完成监管事项及实施清单覆盖率100%工作任务。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其中3项行政许可事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提交材料并受理审批。
(四)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一是强化污染源查控。截至11月底,全市网格化污染源挂图作战任务量为18196个,已完成18088个整治任务,整治销号率为99.41%;工业企业排查整治任务27518个,已完成排查27193个,排查进度98.82%,需整治4303个,已整治3933个,整治进度91.4%;采用“四不两直”“五不放过”突击检查污染源1793宗,现场交办涉嫌违法排污1068宗。二是整治水事违法行为。截至11月底,全市共计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43宗,办结355宗(含去年结转),罚款1312.24万元。根据水利部“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要求,自查自纠阶段共摸查并录入水利部督查系统涉“四乱”问题898宗,已全部完成整治销号。继续推进河涌违建整治,根据《广州市总河长令(第8号)》,全市涉水疑似违法建设整治总面积约526万平方米,完成整治约491万平方米,拆除约148万平方米。三是推进积案清零。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我市590宗陈年积案,已全部办结。
(五)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79条。围绕黑臭水体治理、供水、排水、河长制工作情况等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二是组织做好政策解读。围绕公众关切事项,发布政策解读20篇,挂网解读材料包含图文、音频版及可下载编辑的文字版。同时,严格要求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送审、同步发布,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促进政策落地生效,提高企业和公众对政策的“获得感”。三是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答复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局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的依申请公开程序、时限、归档要求及文书样式。已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76件,均按时办复,未有依申请公开被投诉、复议、诉讼案件。四是有效回复公众需求。畅通投诉信访和纠纷调解渠道,通过一体化信访平台转来信访事项34件,来访来信27件,上级交办信访事项24件,共协调办理85件,其中82件按时办结,3件督办中;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转来应办313件,办结307件,在办6件,按时办结率为100%;通过局门户网站留言事项共165件,办结160件,5件仍在办理中。承办建议提案议案共计65件,全部办结,办复率、沟通率、满意率均为100%。
(六)落实保障及监督。一是落实完成各项考核。按要求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并挂网公开;开展贯彻落实《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自查工作,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七五普法等考核;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我市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及时报送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及学法机制。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委员会、平安广州综治维稳领导小组等法治工作机构成员,保障依法行政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强化干部学法制度管理,组织购买普法学习资料,局系统全体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和国家宪法考试,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三是依法办理复议诉讼。突出行政复议纠错和调解功能,组织办理行政复议7宗、全部审结,维持6宗、纠错1宗;被行政复议案件9宗,审结4宗,维持3宗、转送1宗。已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6宗,民事应诉案件3宗,行政诉讼案件按要求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是积极发挥“主流引导”作用。坚守正面宣传主阵地,在中央、省、市各大媒体发布新闻稿件1841篇,组织媒体采访110多次,发现、曝光、处理涉水问题180多项;通过各大媒体重点策划了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排水单元达标考核、水土保持监管执法、违法排水有奖举报等专题报道,树立水务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二是创新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指导各区通过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等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媒体平台多渠道同步做好宣传,扩大影响力。截至今年12月,共开展河湖长制宣传活动1949场,发放、张贴倡议书、宣传海报约96万份,编发区级河长制专刊347份、镇街级简报约2.2万份,投放公益宣传广告1万多次,河湖长制工作被各级媒体宣传报道3715次,构建起广覆盖、多维度、全方位、立体化大宣传格局。三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组织局官方网站、两微等平台及时公布水务信息文件,引导公众知法懂法守法。今年以来,在官方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789条,在官方微博平台发布信息650条,在官方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92条。举办新闻发布会6次,围绕我市黑臭水体治理、河(湖)长制工作、碧道建设、城市内涝等方面,提高人民群众对水务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八)有效落实疫情防控。一是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落实。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全局防控工作。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方案预案,派出11个检查小组进行不定期督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的供水、排水工作安全有效运转。通过服务热线、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干部职工、群众传达正确的、科学的防疫科普信息。二是加强疫情期间城乡饮水安全。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教育、逐一落实防控事项,做好出厂水消毒和居民二次供水储水池清洗消毒;主动征询医疗单位、隔离场所等重点用户供水服务需求,做好应急供水准备工作;推广线上业务,用户可以通过服务热线、APP、微信公众号、邮箱等多种渠道,足不出户办理各类用水业务。三是及时有效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加强污水处理厂、站水质在线监测预警,保障排水、污水及再生水设施稳定运行;狠抓发生疫情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消毒工作,严防二次污染;重点做好定点医院涉及的污水系统防控工作,做到病毒管控无死角;开展排水设施“一张图”管理,掌握疫情小区(场所)和发热门诊(医院)污水的排放路径,实现排水接驳点口、污水厂、排水口等全流程管控。四是做好水务在建工程管理。印发疫情防控期间在建水务工程复工要求、工作流程等相关文件,做好复工指引。协调落实口罩等防控物资供应,确保建设工地安全到位、机制到位、人员到位,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组织对全市在建水务工程防汛安全、疫情防控和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建立工作台账,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及时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管理,保障施工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中央、省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水务工作的期待相比,与我局承担的庞大职责和繁重任务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水务机制完善创新有待加强。如何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创新水务管理,仍需不断探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要求有待完善,决策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情况评估等工作需进一步强化。
(二)审批改革工作衔接有待加强。如何确保审批改革各项措施贯彻执行,真正做到并联审批、信息共享,各部门间如何高效协调等问题有待落实,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执法队伍建设仍待加强。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水务执法队伍的现状与目前治水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执法科技化水平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改革为动力,以绩效考评为抓手,着力补短板、抓基础、强基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全面推进法治水务建设。
(一)进一步加大水务法规文件宣贯力度,确保法规各项规定真正落实执行;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广州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修正草案)的审议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文件质量。
(二)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事权下放承接落实工作;合理划分市区水务部门管理事权,大力下放精简审批服务事项;加大双随机检查机制推广,加强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依托“互联网+政务”,推动审批服务系统加快升级对接。
(三)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完善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推进水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调查取证、依法订约履约、依法出庭应诉的能力。
广州市水务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