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217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穗水资源函〔2019〕74号
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
四次会议第20192174号代表
建议答复的函
宋密彩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饮水工程后续管理的有关建议》(第20192174号)收悉。市水务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投集团和各区政府等会办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5月23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农村供水改造总体情况
在全市农村供水普及率100%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供水保障能力,2018年,我局组织编制了《广州市农村供水改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并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计划利用7年时间,完成农村供水改造,同步完善农村供水管理机制,到2025年,实现农村供水水量稳定、水质达标。
目前,已督促白云、黄埔、花都、从化、增城区水务局完成农村供水改造工程方案,制定2019-2025年实施计划。近期计划于2020年前完成约264条行政村的供水改造,其中,180条实施市政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72条实施将分散式供水改造为市政自来水供水工程、12条实施分散式供水提升改造工程;可新增市政自来水供水人口约22万人,累计实现市政自来水厂供水人口约230万人,占全市农村总人口约94.5%。2019年计划推进91个行政村供水改造工程,惠及约76万人。目前,各区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二、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措施
农村供水改造按照城乡一体化工作思路实施,有条件的地区,尽量延伸市政供水管网,以市政自来水供水。市政供水管网无法覆盖的地区,增建或改建净水设施和消毒设施,更新改造供水管网。确保改造后的农村供水水量充足、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按照《方案》,为确保农村供水安全,实施农村供水改造同时,同步完善农村供水管理机制。一是完善监管体制。明确专职管理机构,配备区、镇、村三级供水管理人员,依法对农村供水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规范经营管理者行为,负责农村供水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二是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监管供水单位运行管理的流程,监测水质变化实时数据,实现各项数据的及时传送和数字化管理,优先选用智能远传水表。三是实行专业化管理。改造后的农村实施“抄表到户,服务到终端”。由属地区级供水企业或镇级供水企业负责,统一运营小型集中式农村供水设施,收取水费,定期对净水设施、供水管网、供水构筑物和设备等进行维修养护,不断提高设施养护服务质量。四是制定维修资金筹集方案。制定农村供水设施维修资金筹集方案,通过农村供水水费收取、财政补助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以保证项目运行维护的资金需要。五是强化水源保护。各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发展改革、水务、建设、卫生、林业等部门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后公布。六是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定期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进行检测。对分散的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要做到水质检测全覆盖,确保农村供水水质合格。七是完善应急预案。研究制定饮用水被污染或其他影响饮水安全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感谢您对我市供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水务局
2019年5月27日
(联系人:梁群英,联系电话:88521097、13570399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