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231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C类
穗水规计函〔2019〕149号
王凤丽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的建议》(第20192313号)建议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市水投集团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4月22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市水投集团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2018年工作成效及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以来,我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源头减污,源头截污、源头雨污分流”的原则,持续推进“洗楼、洗井、洗管、洗河”行动,坚持“控源、截污、清淤、补水、管理”的技术路线,全面推进水环境治理。截至2019年2月3日,首批报入国家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35条黑臭河涌基本实现长制久清,第二批报入平台的112条黑臭河涌中经市级复核评估已有104条达到初见成效要求,成功入选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示范性城市;鸦岗断面水质下半年明显好转,流溪河23条一级支流消除劣Ⅴ类;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全覆盖;景泰涌被新华社作为绿色发展典型项目报道,并作为我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述”的第一个案例。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不断健全体制机制。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在四级河长基础上创新设置9大流域市级河长,市委常委及市四套班子成员担任流域河长,进一步推动水环境治理重点工作落地见效。2018年7月至10月,全市3个月内连发2道总河长令,下达剿灭黑臭水体任务书,压实各级河长、部门责任。二是优化排水管理体制机制。为推进“厂、网、河一体化”管理,2018年5月17日成立了市城市排水公司,截至2019年2月底已累计接收管网约10013公里。2018年累计巡查河涌沿线权属管网设施2.95万公里,清疏管道908.49公里;2019年以来累计巡查权属管网约2万公里,清疏管道约1839公里。
(二)推进污染源专项治理。2018年1月至9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完成排查并清理“散乱污”场所41376个,超额完成年度清理整治2.98万个散乱污场所的任务。2018年8月,根据市委要求,市工业信息化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新一轮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已完成新一轮排查场所26.3万个,经汇总各区上报情况,共排查出“散乱污”场所15351个。各区均完成了新一轮排查并同步完成了大数据监控系统填报,全部提交新一轮“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三个一批”清单。
(三)加大违法建设拆除力度。2018年共拆除河涌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493.34万平方米。
(四)推进鱼塘养殖水治理工作。2018年我市印发实施了《广州市鱼塘养殖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及其配套政策,对列入全市1320个鱼塘实施分类整治,确保养殖水循环使用或不超标排放,减少渔业养殖水对环境水体的影响,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目前各区正在加快推进整治中。
(五)加快补齐工程短板。一是厂网工程建设提速。2018年推进石井净水厂二期等18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建成污水处理厂3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万吨/天,建设完成污水管网3901公里。二是城中村截污纳管工程进度加快。截至2018年底,第一批48个城中村截污纳管工程已完工,已新建完成埋地污水管约2827公里;第二批49个城中村,累计完成埋地污水管约253公里。三是全市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的1112个行政村(社区),已建成2163个污水处理设施点,实现行政村治理全覆盖。
(六)稳步提升河涌、排水设施管理水平。一是全面开展“洗楼”行动,截至2019年1月底,全市累计出动72.75万人次,摸查建筑物169.53万栋,摸查面积7.37亿平方米。二是持续推进“洗管、洗井”行动,2018年累计排查排水井54.26万座,雨水口3.19万个、排水口8217个,累计完成洗管约3341公里,洗井约11万个,逐步实现“污水入厂、清水入河”,全市51座已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1月进水氨氮年平均浓度为21.82毫克/升,较2018年均值上升17.82%,提质增效效果显著。三是定期推进“洗河”行动,仅2019年1月,全市开展了470条河道“洗河”工作,清理河道垃圾、杂物1.15万吨,清理河岸立面357.22万平方米。
(七)严厉打击废水违法排放。按照《关于督导鸦岗断面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会议纪要》(穗府会纪〔2018〕155号)的工作部署,为规范汽修行业环境管理,推进鸦岗断面水质达标及黑臭水体治理,2018年11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关于开展打击汽车维修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穗环办〔2018〕169号),2018年11月16日至12月26日组织开展打击汽车维修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出动人员1760人次,检查相关企业481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142家,立案67件。2018年11月,采取现场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查处餐饮企业违法排污专项行动,截至2019年2月25日,全市出动人员6939人次,检查餐饮企业2425家次,发出整改通知书633份,立案查处207家,责令停止经营91家,罚款104.4万元。近年以来,市公安部门高度重视,严厉水环境违法犯罪,仅2018年办理污染水环境犯罪案件61宗,刑事拘留127人,逮捕92人,直诉5人,对环境违法犯罪起到了震慑作用。
二、提出建议的办理意见
(一)关于“加速推进净水厂的建设和污水管网截污工程”的建议。
2016年以来,我市抓住“污水设施建设”这一关键工作,建立水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召开协调会议,推进污水厂及污水管建设,同时市河长办建立专责督办组,加大协调力度,及时解决存在问题。2018年推进石井净水厂二期等18座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万吨/天,建设完成污水管网3901公里,年度管网建设长度是“十二五”期间建设总长度的3倍;2019年计划完成5座污水厂的新扩建任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8万吨/日,完成不少于1500公里以上的污水管网建设任务。
(二)关于“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加强联动和信息共享,对淤泥等废弃物进行分类合理处置,探索循环利用、变废为宝的新路径”的建议。
为加强水环境治理方面的部门之间联动,目前我市建立了水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已开发“广州河长APP”信息化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强化部门联动。2018年9月我局印发了《广州市河涌清淤及淤泥处理处置全流程工作指引(试行)》(穗治水办〔2018〕10号),要求在河涌清淤及淤泥处置全过程中,加强闭合监管,并对清淤标准、处置标准、处置场地等方面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工作要求,明确淤泥外运纳入“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监管信息平台”监管。下一步,将加强推进淤泥资源化利用,实现变废为宝。
(三)关于“对小微水体及相关衔接地带探索推进湖长制以及“河长+警长”制”的建议。
根据《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广州市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全市落实河长3030名,湖长828人,自然村河段长3296名,实现河长湖长全覆盖。以“广州河长APP”信息化平台为抓手,推动河长履职尽责,构建互联网+河长制信息化系统,提升全区统筹、协调、组织和指挥治水工作综合能力。根据《广州市小微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穗河长办〔2018〕159号)要求,目前已落实小微水体河段长3550名,实现小微水体责任河湖长全覆盖。根据《广州市全面剿灭黑臭水体作战方案(2018-2020年)》,目前我市正在结合河长制,探索河道警长制。
(四)关于“每个层面的河涌治理领导和人员,要真抓实干”的建议。
根据《广州市河长湖长巡查河湖指导意见》,对于黑臭河湖,要求村居级河长每日一巡,镇街级河长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区级河长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市级河长每季度巡查不少于一次。仅2018年市级河长累计巡河108次,区、镇街、村居三级河长累积巡河78.3万次。同时利用通报、媒体监督等手段,督促河长切实履职尽责,及时发现及处理河湖保护问题,推动河长制、湖长制由“有名”到“有实”,确保每个层面的河长、湖长及相关人员,都真抓实干。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采用市人大代表的建议,有序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一)源头防控,压实污染源治理职责。
一是结合全市“四标四识”划分的网格成果,建立“市第一总河长(市总河长)-流域河长-市级河长-区级河长-街(镇)河长-村级河长-网格长”的多级河长体系。二是切实做好污染源网格化管理。贯彻落实“以流域为体系、以网格为单元”的管理思路,以村(居)、网格为基本单位绘制源头减污作战图,梳理清楚网格内污染源存量,逐个击破。
(二)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强排查,防止散乱污场所整治效果反弹。
重点加强对餐饮、汽修、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领域的排污监管,同时推进村级工业集聚区整治提升工作,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持续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完善广州市“散乱污”场所大数据系统建设,发挥系统跟踪监测和分析功能,对异常情况及时调查,防止反弹。
(三)加快厂网建设,补齐污水处理缺口。
一是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等主干污水系统建设,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二是优化已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方案,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进厂水量负荷,全力提高污水处理量。三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查缺补漏工作,提高自然村治理覆盖率。四是按照“摸清底数、一渠一策、制定方案、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合流渠箱改造工程。
(四)加强水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一是开展“城中村”违法排污攻坚战。由于水污染环境案件主要集中在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的出租屋、旧厂房,下一步将集中力量,打击城中村违法排污行为,推动城中村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户外宣传活动、送法上门等形式,广泛宣传典型案件,督促相关企业及个人守法经营。三是进一步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业务部门与执法部门的联勤联动和信息共享,形成打击防范水环境违法犯罪的合力。
感谢您对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水务局
2019年4月24日
(联系人:辛文克,联系电话:8852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