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及《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成效
2019年,我局根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等法规文件要求,坚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注重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推动水务各项工作出新出彩,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水务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的治水工作体现出了四个“最”:治水力度最为空前、治水心气最为齐整、治水参与最为广泛、治水成效最为突出。
(一)水环境治理取得靓丽成效。纳入国家监管平台的147条黑臭水体全部基本消除黑臭;鸦岗等9个国考断面稳定消除劣Ⅴ类、10个国省考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流溪河流域劣Ⅴ类一级支流数量由46条减少到16条;民调结果显示,市民认为工作成效最为显著的是黑臭河涌治理,位列各项建设花城成效显著工作的第一位;车陂涌、双岗涌、景泰涌整治入选全国治水典型案例;在全国第一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座谈会上,我市作为先进典型作发言。
(二)水务管理体制日臻完善。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达标建设并通过省验收,被命名为“广东省节水型城市”;完成番禺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并通过省评估验收,被命名为“广东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获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优秀”等次,排名第一;优化供水企业办事流程,提高全市供水企业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获得用水”服务走在全国前列;海珠区河道警长制全市推广,形成政警互动的治水新格局。
(三)构建优质均衡的水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广州北江引水工程于2019年10月底开工建设,该项目新建100万立方米/日供水产能规模,为广州市战略水源工程,是解决花都区及广州北部供水迫切需要的重大民生工程。北部水厂一期工程建成投产,惠及150万人;北部8村1居主干管供水工程通水,白云区实现市政自来水全覆盖;大冈村等15个村社自来水改造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17536户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完成,惠及约90万居民;牛路水库战略备用水源工程进展顺利,引水隧洞累计开挖614.29米,占比95.65%,上坝道路已基本完成。
(四)加快推进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已建成或基本建成,具备通水条件的污水厂12座,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0万吨/日,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670万吨/日;新建污水管网4169公里,超额完成任务,是年初计划2.8倍,全年建设总量是“十二五”期间新建管网总和的3.2倍;全市自然村污水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完成率达到84.52%,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完成率达到84.65%,走在全省前列。
二、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1.推进水务立法宣贯。完成地方3项正式项目、1项预备项目立法以及牵头实施的法规集中清理修订工作。一是《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已于2019年4月18日颁布出台,我局制定实施工作方案,落实职责分工,明确重点工作及任务;发布《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信息解读;开展宣贯培训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广州市排水管理条例》立法工作,2018和2019年《条例》均列为预备项目,我局已完成《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法律文件和理论成果汇编、立法对照分析、立项论证报告、调研报告、草案注释稿、说明等材料编制,现《条例》已列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提案项目。三是完成修正并公布施行《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公告废止《广州市水利工程设施保护规定》;着手启动《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重点条款实施情况评估工作。
2.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一是制定或者修订出台计划用水办法、节水奖励办法、节水“三同时”、禁采通告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水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注重发挥文件实效,违法排水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实施以来,群众踊跃参与,累计收到举报线索2619宗,向各区交办线索2619宗,已回复2238宗,查获违法排水行为1313宗,申请一次奖励828宗24.84万元,二次奖励2宗5万元,共发放奖金29.84万元,共建共治共享“全民护河”格局基本形成。三是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公参及审查工作,每一件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征求意见工作,多次召开研讨会并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论证;文件经局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后报送,杜绝不规范的文件出台;文件公布后做好政策解读及宣贯落实工作。
3.完成法规文件专项清理。一是根据开展证明事项清理的部署和要求,完成法规文件自查清理结果报送,并开展国家和省法律文件以及部门办事指南、材料清单等清理。印发《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公布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并公布办事指南或者指引查询办理路径。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集中开展涉及机构改革等地方性法规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对本部门负责实施的法规文件共30部进行清理,提出清理建议、征求部门及公众意见,并配合完成审查公布工作。三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执法改革等现行有效法规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完成自查清理,提出初步清理意见报送审核,为改革排除障碍,为有效利用外资,优化营商环境等提供制度保障。
(二)落实科学民主决策。
1.强化依法审慎决策。一是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对标总书记的四点重要指示精神,从全面清理整顿散乱污场所等污染源、构建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高城市排水管理水平等方面抓好落实。积极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多次赴各兄弟城市参观学习,吸收先进成果。开展各区水环境治理督导,及时了解、解决基层存在的困难。二是广州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改革列入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我局配合市发改委积极推进新一轮调价工作,按计划开展民意调查、成本监审、成本信息公开、省外调研、改革方案制定、听证会等工作。三是按要求广泛征集可以列入目录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局门户网站公布相关信息。重视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民主性和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性,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2.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一是在全省率先印发实施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在原3030名四级河长、828名四级湖长、3296名自然村河段长的五级河长体系基础上,向上延伸设置9大流域市级河长,向下延伸对全市19660个标准网格设置了网格员18416名,发挥一线“岗哨”作用。二是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的思路,下发4道总河长令,部署开展网格化治水、“排水单元达标”攻坚行动,下达蕉门、大墩国考省考断面达标攻坚令。推行河湖警长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侦查职能,依法严打水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形成“河湖长+河湖警长”机制的“组合拳”,打造警政、警民合力治水新格局。三是在全省率先推出广州河长APP、排水设施巡检APP等智慧水务平台,开启“掌上治水”;创新推出黑臭水体污染贡献量化考核、黑臭水体效果的动态评估机制,让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成系统、可监管、出实效。四是持续强化监督问责,2019年,市河长办根据《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对201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借鉴国家两部委专项行动“督查、交办、巡查、约谈、问责”五步法,组成专项工作组,进驻花都、白云、番禺等区开展水环境治理专项工作。设立11个督导工作组下沉全市11个区,确保按时完成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任务。
3.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一是统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法律顾问服务范围由局机关扩大至局属15个单位,针对信息公开、执法、招投标管理等问题突出领域,提倡聘请律师进行专项指导服务,查找风险点、梳理流程规范,切实提高执法效能。一是根据近几年合同管理办法及合同送审工作指引实施情况,修订局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送审范围、要求和审查程序进一步明确规范。截至目前,共审核合同近260份,合同金额约36亿元。三是根据法律顾问参与化解信访案件活动通知的要求,梳理符合条件的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按照“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息诉息访”的要求,发挥法律顾问专业特长,请其对信访案作出分析评议,研究解决方案,推动调处化解工作。
(三)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1.有序推进改革试点。一是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优化审批流程,实现流程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针对水务工程在多规合一、初步设计、施工阶段及联合竣工等审批时间节点,继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将水务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划分为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精简前置条件,实施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实行施工图联合审查;调整审批时序,优化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实行联合测绘、联合验收。三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修订各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及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制度,全面实现“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等五个一审批体系。四是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3项国家级试点,开展获得用水改革专项行动,制定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获得用水审批工作指引,规定用水实施零环节、零审批、零费用的“三零”政策。
2.提升日常监管水平。一是制定行政检查组织实施办法、修订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制度,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体系,防止监管缺位、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现象发生。二是开发水土保持区域监管APP,实现“互联网+监管模式”;重点开展实施告知承诺制的49宗项目情况核查和100宗水保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核查;现场监督检查生产建设项目435 宗次;地表水土流失采样监测43 次;卫星遥感监测743400 公顷;完成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50个数据录入。三是利用巡检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全市排水单位和个人精细化管理水平,2019年摸查上报信息约218万条;开展排水户监督抽查564次,交办发现问题341宗;自2019年4月起开展“一季度为一轮”的典型排水户巡检工作以来,已累计完成排水问题整治16814个。四是推进诚信评价管理工作,审核市场行为评价加分材料约2010份;推进企业信息库入库资料更新,入库企业目前1479家;指导诚信评价分数运用,市水务工程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项目诚信评价结果运用率为100%。五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管,现有在监工程124宗,通过日常监督巡查、专项检查、综合大检查方式,共计检查工地971个次,出动2912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337份、监督记录612份,移交涉嫌违法线索5宗,开展质量安全整改约谈4批次。
3.优化政务服务效能。一是更新维护省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系统,开展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迎检工作,做好省系统和市政务服务系统对接,对我局行政执法及公共服务等11类事项开展缺陷自查,先后完成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等三个省市系统的要素梳理,2538次录入及检验。二是协调落实电子证照系统,推进各业务处室的签发制证工作,加快审批事项与电子证照系统及云平台系统的对接,确保存量电子证照的电子化率达100%。三是许可承诺办结时限大幅压缩79%,5个许可事项变更为即办件。同时,进一步减少审批流程环节,如调整用水计划事项从2015年的3608件减少到2019年106件,但实际总用水量从2015年约2.4亿立方米,逐年下降至约2.25亿立方米,便民、节水效应突出。四是全面推行电子招标备案,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落实对接,电子备案率达100%;推广使用施工项目电子评标、工程服务类全电子化流程通用系统。市属水务工程全部采用电子备案,完成94宗;除采用暗标方式的招标项目无法实施电子招标外,其余项目均采用电子招投标。
(四)规范水务行政执法。
1.完善执法责任体制。一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审批制度改革等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许可、处罚、其他执法事项自由裁量权以及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确保各裁量情形更符合当前改革精神及执法日常实际。二是根据我市机构改革方案,按照市、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我局原执法监察支队36个行政执法编制下沉至各区,在保留9个执法编制的基础上成立执法监督处,工作重点转为对各区执法的监督和指导。三是印发市区两级水务执法职责、河湖执法监管、污泥处理处置执法检查等文件,组织各区严厉打击违法排水、非法侵占河湖、污泥违法处置等行为。全市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共立案446宗,结案663宗(含上年结转数),罚款1541.93万元;开展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我市河湖违法陈年积案590宗,已办结551宗,办结率为93.4%。
2.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积极配合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稳步推进清除黑臭水体污染源、涉河违建拆除等工作。一是全面加强供排水执法工作,全市共处理“城中村”违法排水线索23620宗,发出限期责改及交督办通知10841份,立案查处119宗,罚款329.58万。继续推进办理违法排水案件35宗,共罚款275.4万元。有效打击供水违法行为,追回水费786万元。二是全面完成国家“清四乱”任务,我市599个规模以上河湖“四乱”问题已在水利部规定期限内,全部完成整改,销号率100%。全市共拆除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2791栋,拆除面积121.72万平方米,清理非法堆砂点28个,清理堆砂面积167095立方米,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3964.5吨。三是全市共出动“洗楼”人员53699人次,摸查建筑物17023栋,共摸查出污染源21990个,已清除21488个;洗管约7106公里,洗井约25万个,洗河1132条,清理河道垃圾、杂物3.87万吨,清理河岸立面2752.52万平方米。四是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已基本完成对全市约2800个村级工业园的排查工作,园内工业企业约15000家,发现有废气废水产生的“散乱污”工业企业300多家,已督促各区政府采取措施对所有涉及废水废气产生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实施整治。
3.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推动事后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决定“双公示”制度。要求已送达的决定书按期录入系统公示,2019年已录入行政许可事项177件,行政处罚案件51宗。二是文字、电子、音像全方位记录执法过程,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要求执法文书纸质版与电子版并存;运用水利部“水行政执法统计信息直报系统”“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录入执法巡查、案件办理进展。三是加大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制审核把关力度,强调行政执法价值取向以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行政比例等原则,并通过听证、执法检查等方式进行内部制约。共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13场,办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宗。四是根据依法行政条例和执法数据公开办法,每年度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文件,并与市政府网站链接。
(五)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1.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一是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平台的作用,通过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优化调整栏目设置,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强化政民互动交流,更好地满足公众获取水务信息的需求。全年,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8条,其中,组织机构类15条;部门文件类246条(含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14条);动态类1008条;财政预决算类4条;其他文件615条。二是围绕黑臭水体治理、供水、排水、河长制工作情况等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按月公开全市各自来水厂出厂水常规42项指标检测结果和管网水水质、用户龙头水(二次供水)水质情况、自来水管网压力情况;及时发布广州市2018年水资源公报;按季度公开197条黑臭水体整治进展清单;向社会公开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长名单。三是围绕公众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全年发布政策解读11篇,其中,市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4部,严格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送审、同步发布。解读形式丰富、重点突出、内容生动,更好地促进了政策的实施,真正做到惠民利民。
2.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一是全年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73件,其中,来自公民的申请60宗,来自法人的申请12宗,其他组织1宗。均按时办复,全年未有依申请公开被投诉、复议、诉讼案件。二是按时有效答复公开申请,“同意公开”的19件、“同意部分公开”的4件,“不予公开”的2件,“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的30件,“属于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的2件;“其他”的6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10件。三是印发《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模板》,编制了25种类型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模板,并及时修订局信息公开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及文书样式,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答复机制进一步完善。
3.完善局门户网站建设。一是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局门户网站迁移工作,网站内容进一步更新完善。同时,严格按照《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厘清工作职责,明晰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到人,进一步理顺机制。二是局门户网站全年运行良好,网站栏目内容更新及时,网站信息采纳率、发布量和规范性均符合要求,能够为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有效的内容保障。网站技术保障到位,站内搜索响应度及导航有效度符合要求,政务微博、微信运维良好。三是强化保障,狠抓网站安全建设,加强网站日常巡查,严格执行7*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全市网站巡检发现的问题,网站技术保障到位,未发生被黑客恶意攻击情况。
(六)落实保障及监督。
1.强化领导和组织保障。一是健全法治工作领导机制,根据机构、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法治广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机构成员;设置专项经费,保障依法行政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干部学法制度管理,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法律业务培训和宪法考试;购买普法学习资料,组织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和国家宪法考试,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三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精神和普法工作部署,结合行政执法和日常管理实际,印发“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局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普法责任清单等,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加强监督考核。
2.依法办理复议诉讼。一是行政复议纠错和调解功能突显。办理行政复议申请16宗,办结16宗,综合纠错7宗、复议维持6宗、驳回2宗、终止1宗;被复议案件22宗,较2018年增加630%,复议维持21宗、终止1宗。二是积极做好出庭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和出庭情况通报制度。现已发生行政应诉案件38宗,较2018年增加1167%,其中24宗为经复议维持后提起的诉讼,已结案件全部胜诉;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案件5宗,实际出庭5宗,较2018年增加400%,其他案件委托工作人员出庭。发生民事应诉案件4宗,一审1宗,二审2宗,配合过户强执1宗。三是加强复议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复议工作规范化,探索开展复议案件庭审工作;在局网站上公开复议决定书,增强复议工作透明度。
3.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2019年,我局承办的建议提案共计50件,均已办结,办理总量比2018年增加28%。其中,人大议案1件、建议28件(市人大代表建议24件、省人大代表建议4件),主办件9件;政协提案21件(市政协提案20件、省政协提案1件),主办件7件。全年建议提案办复率、沟通率、满意率均为100%,我局被评为办理市人大建议先进单位。二是畅通投诉信访和纠纷调解渠道,全年办结4宗局领导包案信访问题;办理信访案件83宗,其中云信访平台转来信访事项56宗,退件8宗,受理46宗,办结率100%;顺利开展12次局领导接访日活动,未出现案件积压和信访人投诉的现象。三是全年通过12345热线转来工单748宗,退件458宗,接收办理290宗,按时办结率100%。局门户网站市民留言222宗,办结率100%。
(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一是积极发挥“主流引导”作用,全方位、多维度开展宣传报道,全年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澎湃新闻等主要中央媒体,以及广州日报、南方日报、广州电视台等重要地方媒体,重点策划了2019年治水成效宣传、排水单元达标、河湖警长制、民间河长、河湖“清四乱”等系列宣传活动,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助力提升广州治水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参与度。获得广州日报“新闻报道先进单位”、广州电视台“2019年度最佳政务宣传单位”、南方都市报“广州城市治理榜改革创新奖”。二是积极主动回应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通过局官方网站、两微等平台及时公布我局工作动态,扩大公众知情权,接受公众监督。全年组织记者采访100余次,在中央、省、市各大媒体发布稿件300余篇;官方网站发布热点新闻信息225条、工作动态信息195条、各区水务信息158条、在线访谈7条、热点回应3条;官方微博平台共发布微博信息454条,官方微信平台共发布信息136条。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合宣传,在人大、政协两会召开期间,做好有关民生水务热点工作的解答; 配合完成《羊城论坛》《作风建设在路上》《民声热线》等政论类节目录制,现场回应群众关心的河涌治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城乡供水等问题。
2.重视宣传推动作用。一是构建完善“民间河长”运行机制,目前我市活跃的民间河长已达1138名。2019年6月,我市举办首届民间河长论坛,评选表彰13位优秀民间河长,市河长办召开民间河长大会,交流推广民间河长先进经验做法,加强民间和官方良性沟通。总结推广了海珠区河道警长、天河区荔湾区民间河长、问责监督促河长制落地生根等经验分别被张光军副省长和张硕辅书记作出重要批示。二是围绕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增强公众保护河涌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以“开门治水、人人参与”为目标,联手各大媒体,通过电视、纸媒、网媒全方位对车陂涌、沙河涌、员村涌、双岗涌等一批代表河涌以及积极履职的河长进行亮点报道,用“正能量”引导公众正确看待治水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三是重点宣传查处了海珠区奥桑味精、双桥味精、广州旺旺食品、黄埔化工、番禺碧桂园楼盘常年污水直排珠江等违法排污事件,所发现曝光的水污染源问题全部得到了整改。做到了坚决一查到底、坚决依法办事,绝不给违法排污分子“喘息之机”,严厉打击了非法排污行为,震慑作用凸显,有效形成了对非法排污“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良好氛围。
3.拓宽宣传策划形式。一是以科普宣传为抓手实现宣传进社区,继续与广州电视台合作,以“治水护水人人参与 水润广州万家受益”为主题,深入白云、花都、黄埔、从化区开展进社区宣传活动;8月至11月,在广州市区开展了15场专题公益科普宣传活动;与各高校联合组建了10支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进小学开展10场绿色环保宣传活动。二是以公益广告为抓手营造全民参与宣传氛围,在地铁电视媒体、公交电视、广州电视台、楼宇电视等多种渠道、广泛地投放治水、河长制公益广告,努力营造“开门治水、人人参与”宣传氛围。三是主动引导各区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河涌治理工作宣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及时传达市、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和水环境治理的工作要求及精神。指导各区结合当地实际创新举措,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护河护涌队伍,壮大民间河长队伍,开展特色“护河行动”。“民间河长”“民间志愿者”与“官方河长”共同促进形成了河涌共治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水务机制完善创新有待加强。如何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创新水务管理,仍需不断探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要求有待完善,决策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情况评估等工作需进一步强化。
(二)审批改革工作衔接有待加强。如何确保审批改革各项措施贯彻执行,真正做到并联审批、信息共享,各部门间如何高效协调等问题有待落实。
(三)执法队伍建设仍待加强。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水务执法队伍的现状与目前治水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执法科技化水平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宣贯力度,确保法规各项规定真正落实执行;按计划推进《广州市排水管理条例》立法工作,邀请市人大、市司法局提前介入指导,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文件质量。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听证工作,做好自来水费调价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法律顾问参与和实施后评估。
(三)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事权下放承接落实工作;合理划分市区水务部门管理事权,大力下放精简审批服务事项;加大双随机检查机制推广,加强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依托“互联网+政务”,推动审批服务系统加快升级对接。
(四)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完善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述法;推进水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调查取证、依法订约履约、依法出庭应诉的能力。
广州市水务局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