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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水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章发布日期: 2022-01-04    来源:广州市水务局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以及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等法规文件精神,坚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治水工作取得成效

      2021年以来,我局坚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中央、省部署的治水任务,持续深化依法治水。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围绕《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内容,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水安全保障、水资源利用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47条黑臭水体全消除、13个国省考断面全达标、劣Ⅴ类水体断面全清零的历史性成效,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等领导同志肯定;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约774万吨/日,位居全国第二;河湖长制工作获得国家督查激励、省考核优秀,治水成效广泛认同,建成人水和谐的生态碧道308公里,海珠湿地碧道、增江碧道、蕉门河碧道被水利部作为“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典型在全国宣传;荣获“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广州碧道规划和实施项目荣获2021年WLA世界景观建筑大奖、2021年LILA国际景观奖,为我市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了坚强水务支撑。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2021年以来,我局重点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制定《中共广州市水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推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将学习民法典纳入局党组中心组计划学习内容、开设专题讲座。三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12月1日,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等三篇文章。四是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等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4次。

      三、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1.积极推进水务立法工作。完成地方2项立法和修正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广州市排水条例》立法工作,《广州市排水条例》已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9月29日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3月1日施行,目前正制定排水条例实施工作方案,多部门形成合力,完善排水管理。二是完成新增项目《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修正工作,《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修正草案)已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6月15日公布实施。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工作。一是公布实施广州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以及2021年度省主要河道(广州辖区内)和广州市管采砂河道河砂禁采区公告2份规范性文件;起草完成市管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公告、修订自由裁量权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共4份,正按程序报送市政府审议或者市司法局审查,为推进我市水环境治理、水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二是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公参及审查工作,每份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征求意见工作,多次召开研讨会并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论证;文件须经合法性审查后报送,杜绝不规范的文件出台;文件公布后做好政策解读及宣贯落实工作。

      (二)着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1.强化依法审慎决策。一是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从全面清理整顿散乱污场所等污染源、构建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高城市排水管理水平等方面抓好落实。二是积极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多次赴各兄弟城市参观学习,吸收先进成果。开展各区水环境治理督导,及时了解、解决基层存在的困难。三是及时解决重要问题,保障治水工作科学有序落到实处。截至2021年11月底,组织召开局党组会24次,局长办公会15次,局长工作会议20次。

      2.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力配合市发展改革委推进自来水价格调整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计划开展了2020年度“调整自来水价格”的民意调查、成本监审、成本信息公开、省外调研、改革方案制定及报审工作。2021年4月15日,市政府15届第1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现由市发展改革委按程序报市委审定。

      3.重点学习贯彻全国、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按照《全国重大行政决策暂行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等规定,对由我局制定的各类请示、工作方案、政策文件等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截至2021年11月,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6份。

      4.深化政务公开情况。一是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92条。二是组织做好政策解读,围绕公众关切事项,发布政策解读39篇,严格要求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送审、同步发布。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答复机制,已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件,均按时办复,未有依申请公开被投诉、复议、诉讼案件。

      (三)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进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精减工作。督促各区完成市级行政权力事项重心下移工作实施情况,落实承接18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调整实施工作,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及各项要素。二是深化供排水改革工作。进一步减时间减费用减环节减材料,有、无外线工程的项目,获得用水耗时分别压缩至4个、3个工作日,排水有关审批事项压缩至5个工作日;优化获得用水、排水报装全流程网办渠道;扩大“三零”服务范围至10000平方米,截至2021年11月底,我局共办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水报装31宗,全部按时办结。三是精简优化审批服务。面对疫情影响,及时精简优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服务,分类采取免于审批、“承诺后先行开工+疫情防控常态化后补办”等举措,支持了健康驿站、疫苗生产、生猪养殖等一批重点工程和应急项目复工复产和开工建设。四是印发水务市场轻微违法事项“免处罚”清单,挂网公布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我局7项行政处罚事项经轻微违法行为及具体情节认定后可免予处罚,进一步推动水务市场活力。五是进“互联网+监管”及“证照分离”改革。认领监管事项32项,完成监管事项及实施清单覆盖率100%工作任务。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其中3项行政许可事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提交材料并受理审批。

      2.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一是制定行政检查组织实施办法、修订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制度,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体系,防止监管缺位、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现象发生。二是开展水土保持全流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和联审联查,实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全流程网办。截至11月底,全市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批后核查161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现场监督检查2648次,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334个;持续开展遥感检查,完成省级三期图斑现场复核,我市自行加密二期,现场核查扰动图斑1813个,查处违法法规项目29个。三是在全省率先上线运行排水户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全市排水户的精细化管理,现系统已覆盖全市11个区,串联各区一线巡查人员6061名,管理人员475名,利用“广州排水户巡检APP”摸查上报各类排水户约218万户。组织开展排水许可监督抽查358次,向各区交办了存在排水许可证过期、管理不到位、排水超标等问题排水户182宗,完成整治101户,占比为55.49%。四是推进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工作,更新完善诚信评价办法,累计入库企业1658家次,发布3期诚信评价综合评分信息(约4974条信息);指导招标人运用诚信评价成果,共有33宗市属施工、监理招标项目应用了诚信分数。五是将开工审批后的跟进检查工作与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挂钩,实现常态化管理,截至11月底,开展专项检查15项,开展监督检查5228次,飞行检测40次,发出监督记录2645份,下发整改通知书2037份,督促整改质量安全隐患1万余个。

      3.优化政务服务效能。一是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整改工作,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时间压缩率提升至92%,即办率提升至71%,免快递全程网办率提升至52%,完成“一件事”和场景导办整改等。二是更新我局部门电子印章对应关系,报送电子证照系统接入申请,采用广东省电子印章签发电子证照。三是梳理我局可纳入复用电子材料的清单,持续提高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复用水平,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执法责任体制。一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审批制度改革等情况,开展许可、处罚、其他执法事项自由裁量权以及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确保各裁量情形更符合当前各项改革精神及执法日常实际。不断探索市区两级水事执法监管模式,结合新政执法编制下沉工作,将重点转为对各区执法的监督和指导,推动各区落实执法属地责任制,印发《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指导和监督各区水务执法部门加强河湖、供排水、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水土保持、水资源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2.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将48项涉水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调整至镇街实施。二是明确市区镇街三级执法协调机制。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协调,加强对镇街水务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跨行政区域的案件、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仍由区水务部门负责查处。镇街与区水务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管辖权存在争议的,由区人民政府协调决定。

      3.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一是整治全市水事违法案件。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市共计查处水事违法案件510宗,罚款1792.38万元。开展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自查自纠工作,全市排查出河湖“四乱”问题并录入水利部河湖管理系统共433宗,已完成整治销号433宗。二是持续推进涉水违建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广州市总河长令(第8号)》关于涉水违建整治工作,累计拆除面积186.94万平方米。

      4.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推动事后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决定“双公示”制度。截至2021年11月底,共录入行政许可事项122件,行政处罚案件1件,全部按要求完成公示。二是认真做好设备人员保障工作,确保执法过程全方位记录,处罚案件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加大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制审核把关力度,通过听证、年度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内部监督。2021年,共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1场,组织开展2020年局内执法检查1场。四是根据依法行政条例和执法数据公开办法,每年度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文件。

      (五)落实法治建设保障及监督

      1.强化领导和组织保障。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局法治广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机构成员,保障依法行政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完善我局内部工作制度。制定并及时更新广州市水务局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内控制度手册,提高广州市水务局机关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规范内部控制,促进水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三是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视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民主性和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性,全年共召开局党组会24次,局长办公会15次,局长工作会议20次,及时解决重要问题,保障治水工作科学有序落到实处。四是落实法制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印发并修订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研究制定我局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杜绝出台含有排除、限制竞争措施的文件,2021年共出具1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意见,6份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2.依法办理复议诉讼案件。一是行政复议纠错和调解功能突显。截至2021年11月底,被行政复议案件6宗,审结5宗(含结转),维持4宗,纠错1宗。二是积极做好出庭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和出庭情况通报制度。已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4宗,民事应诉案件3宗,行政诉讼案件按要求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三是配合推进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衔接工作,更新广州市水务局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复议权告知模板。

      3.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一是落实统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法律顾问服务范围由局机关扩大至局属15个单位,从源头上减少各类纠纷的产生,降低行政复议以及行政、民事诉讼发案率。截至2021年11月底,已审核合同214份,合同金额约8.42亿元,经审查的合同履行至今未发生过仲裁诉讼。二是根据律师专长和案件、纠纷事项不同特点,针对信访、信息公开、执法、招投标管理等问题突出领域,提倡聘请律师进行专项指导服务,查找风险点、梳理流程规范、组织专题研讨答疑解惑,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4.有效回复公众需求。畅通投诉信访和纠纷调解渠道,通过12345热线转来应办工单374宗,按时办结率100%;局门户网站市民留言169宗,办结率100%。组织开展11次局领导接访日活动,1次局领导接听群众来电活动,未出现案件积压和信访人投诉的现象。承办建议提案议案共计53件,办结53件,建议提案办复率、沟通率、满意率均为100%。

      四、落实普法工作责任

      1.加大学法宣贯力度。一是强化干部学法制度管理,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法律业务培训;购买普法学习资料,组织机关和局属单位全体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和国家宪法考试,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二是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加强宪法宣传,开展宪法专题讲座,分别于12月1日和3日,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参加了“依宪执政”“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政府”2场宪法专题法治讲座,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宪法宣传专题知识,围绕“宪法知多少”进行宪法知识介绍。

      2.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精神和普法工作部署,结合行政执法和日常管理实际,印发“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局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普法责任清单等,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加强监督考核。二是重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宣贯工作,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局党组中心组计划学习内容、开设专题讲座;在局机关设立《行政处罚法》法治讲座分会场,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收看视频讲座;到各区水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法》专题宣讲4次,提高基层执法队伍的行政处罚能力。三是做好2021年全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学法工作,组织局级领导到市中院参加现场旁听庭审,局机关全体干部线上旁听,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意识。四是围绕中国水周、科技周、世界环保日开展治水科普进校园、大湾区民间河长沙龙等19场公益活动。

      3.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一是组织局官方网站、两微等平台及时公布水务信息文件,引导公众知法懂法守法。2021年以来,在官方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672条,在官方微博平台发布信息1074条,在官方微信平台发布信息376条;开展在线访谈一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参加“两优一先”人物访谈1次。二是针对全面推行河长制5周年,组织策划开展“六个一批”(组织一批媒体宣传、张贴一批宣传海报、投放一批公益广告、开展一批特色巡河、创作一批文艺作品、发动一批最美河湖摄影)宣传活动,引导市民群众积极投入保护河湖、珍惜资源的社会实践,创建全社会治水兴水、爱水护水的良好氛围。三是创新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指导各区通过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等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媒体平台多渠道同步做好宣传,扩大影响力。截至今年11月,共开展河长制宣传活动1506场次,发放、张贴倡议书、宣传海报约约44万份,编发区级河长制专刊约360份、镇街级简报约2.6万份,投放公益宣传广告约2万次,河长制工作被各级媒体宣传报道约2000次,构建起广覆盖、多维度、全方位、立体化大宣传格局。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2021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水环境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部分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法规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推进。根据中共广州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已于11月报送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报告,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改革为动力,以绩效考评为抓手,着力补短板、抓基础、强基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带头学法述法,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全面推进法治水务建设。


 广州市水务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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