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党组印发《中共广州市水务局党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安排》,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进一步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共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2次,局党组会议落实“第一议题”27次。
(二)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统筹局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印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三是按要求报送第一责任人述法报告,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一是推动海绵立法工作,《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已列为市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预备项目。二是完成《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三是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制定局年度规范性文件起草目录并按计划推进。共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经合法性审查,杜绝不规范的文件出台。
(二)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局党组对重大行政决策的领导,印发《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动态调整。共实施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项。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服务范围由局机关扩大至局属11个单位,实行驻点律师工作制,统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加强政府合同审查,全年共审核合同296份,金额约8.68亿元。三是发挥公职律师作用。组织4名在册公职律师为我局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立法等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共出具审查意见4份。
(三)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决定“双公示”制度,共录入行政许可事项122件,全部按要求完成公示。二是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各区开展水行政执法队伍执法监督检查,按季度通报全市工作进度,对工作进度滞后、工作困难较多的区安排骨干力量跟进指导。三是贯彻落实《关于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落实执法“导师制”,选派执法骨干指导镇街办案;出台“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标准;加强镇街执法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现场培训3次,编制执法培训课件3个,轮训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涉河湖、供排水、水土保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在建水务工程安全生产、水资源等水务执法专项行动,印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水务局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工作指引》,与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检查。2023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663宗,结案637宗,罚款1091.9936万元。五是在全省21市水政执法技能比武竞赛中,我局荣获全省第一名和优秀组织奖。
(四)完善政府内部监督。一是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所有报送市委市政府的请示类文件均由局政策法规部门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全年共出具各类合法性审查意见45件。二是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更新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库。制定抽查工作计划12项,抽查任务12个,并将抽查结果64项通过市综合监管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三是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贯彻落实《广州市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法》,对99份政策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四是深化政务公开。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08条,发布政策解读23篇。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62件,均按时办复。
(五)依法处理涉法涉诉案件。一是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023年,我局一审审结行政诉讼7宗,胜诉6宗,调解结案1宗。二是积极做好出庭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和出庭情况通报制度,行政诉讼案件均按要求由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局主要领导出庭应诉1次。三是落实行政应诉“四不”问题整改要求,实施应诉专人负责制度,及时向司法局报备案件答辩、出庭、履行情况。四是认真办理检察院调查函件及法院司法建议书。积极配合铁路检察院关于调查2起污水处理费催缴非诉案件的取证工作,及时回复铁路中院在审理大源村污水处理费诉讼案件时提出的司法建议书。
(六)落实普法工作责任。一是精心组织干部学法活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局全体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按照《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要求,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共召开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2次,参加省水利厅法治讲座1次。二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在国家、省、市媒体共发布水务各类稿件629篇,局门户网站发布稿件445篇,官方两微平台发布稿件1559篇,新闻发布会3场,引导公众知法懂法守法。统筹各区申报2023年度基层普法阵地,认真报送“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自查报告。组织局全体干部参加全市庭审旁听。三是发布“以案说法·典型案例”系列推文,分析典型案例的法律适用、办理程序、整改措施等内容,提升公众知晓度。共发布6宗涉水“以案说法”案例。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法治素养仍须加强。部分干部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有时局限于惯性思维,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法治政府建设部分任务落实不够到位,“枫桥经验”运用还不够充分。行政程序不规范、法律适用不准确等现象仍时有发生。
(二)事中事后监管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审批事项存在一定的监管难点,运用信息化等先进手段开展监管不够普遍,部分事项监管仍停留在日常巡查、突击检查等传统方式,监管精细化水平不高,监管效果不够理想,部分领域违法行为仍然多发。离全面落实“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的事中事后监管总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普法形式不够丰富。宣传形式较为传统,局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仍停留在发布水务普法信息层面,与群众沟通互动较少,公众参与度不高;普法培训方式较为单一,主要是通过讲座、宣传册等方式开展,普法受众有限,成效不够显著。离构建广覆盖、多维度、全方位、立体化的大普法宣传格局仍有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局干部法治素养,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二)完善水务政策法规体系。积极推进《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修订完善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等方面自由裁量权的规范性文件,践行依法行政原则。
(三)向纵深推进法治建设任务。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权力,落实科学民主决策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普法形式,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水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