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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水务局办公室关于调整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 2024-10-10    来源:政策法规处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动态调整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现结合局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广州市水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该目录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局党组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广州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当年度决策承办处室(单位)应按决策启动、起草、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与调整及决策监督阶段的时间节点要求,按阶段收集汇总、记录所有应归档材料,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完成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局档案室移交。

       附件:广州市水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广州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

(联系人:陈薇,联系电话:88521165)


广州市水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处室(单位)

时间计划

备注

1

广州市水土保持规划修编

局水利管理处

2024年底完成

2

广州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局水利管理处

2024年底完成

3

《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局河湖长制工作处

2024年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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