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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全市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事项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 2018-08-06    来源:广州市水务局

为深入推进广州市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水务行业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对收到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认基本属实的,依照《广州市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试行)》,对涉黑案件视情给予5万元至20万元奖励,涉恶案件视情给予2000元至5万元奖励。举报奖励由广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公安局确认并发放奖励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垄断农村水资源的:主要包括利用宗族势力或串通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等,低价承包山塘、水库、小水电站等,霸占控制水源、乡村河道等农村水利公共资源,祸害百姓的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行为。

(二)工程建设领域:主要包括水务工程建设中强揽工程、恶意围标、串标竞标,尤其是农村水利、供排水工程建设中,“村霸”横行,收取“保护费”,恶意欠薪、恶意讨薪、恶意阻挠施工,垄断工程建筑材料、属地强买强卖干扰工程建设、煽动闹事等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行为。

(三)非法采、运砂的:主要包括在河道、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内,非法盗采、滥采河砂,非法运砂;长期盘踞在河道、库区,串通煽动村民、横行乡里的“砂霸团伙”,暴力抗法、干扰水行政执法及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等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行为。

(四)破坏水资源的:主要包括非法打井偷采地下水,向河道湖泊、地下偷排污水等破坏水资源、水环境的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行为。

(五)在农村水利管理、河道管理、排水管理、水资源(供水)管理,存在破坏水利工程、供排水工程,违垦水域岸线,在河道库区管理范围内违建构筑物、码头、搅拌站等其他水务行业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行为。

(六)保护伞:水务行业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或充当“保护伞”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市水务局扫黑除恶办举报电话(水事违法热线):12345

市 扫 黑 除 恶 办:020-83526670

省水利厅扫黑除恶办:020-38356454

省住建厅扫黑除恶办:020-83133551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二)信件举报:可以将投诉资料邮寄给广州市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邮编:510640

(三)现场举报:直接到市水务局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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