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印发2024年第1号总河长令
广州市2024年第1号总河长令已于3月13日正式签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奋力推动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走前列、当示范,根据市委市政府会议明确的“加大力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关精神,决定实施2024年“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高水平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第1号总河长令决定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主要在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开展,涉及多个镇街共693个自然村。并要求各区选定若干个村,按照“走在前列当好示范”的要求,着力打造一批经济适用、运行效果好、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样板。
第1号总河长令
第1号总河长令明确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区总河长、副总河长要坚定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深刻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制定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治理方案,推动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显实效、出示范。对在工作中履职尽责、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进行严肃追责。
第1号总河长令还明确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任务清单及治理目标。要求全市693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和669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的提升改造任务需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6月底前进场施工、年底前基本完工。到2024年年底,全市行政村和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设施正常运行率不低于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