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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水务局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作用,为南岗河幸福河湖保驾护航

文章发布日期: 2024-10-04 来源:执法监督处

  近日,黄埔区水务局依托河长办工作机制和《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工作指引》,进一步强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工作协作,发挥检察机关监督部门履职作用,在南岗河发源地——木强水库开展了一场针对南岗河流域在建工地排放黄泥水问题的幸福河湖保护专项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还邀请了市、区领导以及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南岗河沿线各工地项目、航海学院学生等多方代表合计60余人参加,通过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属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开展履职听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减少争议、促进协同作战,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上,黄埔区水务局陈述了南岗河自2022年申报“幸福河湖”项目建设以来治理的重难点问题:流域内开发项目多、开发区域大等导致水土流失严重。

  对此,市、区水务局持续加强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指导,2021年广州市实施镇街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以来,共组织开展执法培训20多次,培训范围包括镇街执法人员、各项目参建方等200多人,重点加强对在建工地规范排水专题培训,帮助属地镇街执法人员提升执法能力。黄埔区也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作用,不断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区级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发挥最大管理功能和高压执法力度,为南岗河“幸福河湖”顺利通过验收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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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现场

  本次听证会,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的有力举措,也是提高社会各团体积极参与南岗河“幸福河湖”保护的成功实践。黄埔区水务局及各职能部门会继续加强管理和执法联动,组织发动各方力量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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