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务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 2024-12-31
来源:广州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广州水投集团: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3〕8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我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建立了我市水务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根据《办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的水务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应在本库中选择工程队伍。因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其他特殊要求,在本库中无合适资质和能力的工程队伍,可以按照《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的程序从本库以外确定工程队伍。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务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的通知》(穗水〔2018〕4号)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水务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
广州市水务局
2024年12月25日
(联系人:李汕,联系电话:8759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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