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流溪河灌区管理中心所辖工程“三个责任人”的公告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流溪河灌区管理中心所辖两个工程“三个责任人”公告如下:
大坳拦河坝 行政责任人:林道平(广州市政府副市长);
技术责任人:卢加良(广州市流溪河灌区管理中心副主任);
巡查责任人:黄伟军(广州市流溪河灌区管理中心运行科负责人)。
李溪拦河坝 行政责任人:林道平(广州市政府副市长);
技术责任人:曹国金(广州市流溪河灌区管理中心主任);
巡查责任人:陈国基(广州市流溪河灌区管理中心运行科科长)。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流溪河灌区管理中心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