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局准予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市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
本机关于2021年2月22日受理你单位《变更申请书》等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取水许可证及附件中的单位名称由“广州市梅州水库管理中心”变更为“广州市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取水证号为C440100S2020-0008。变更后的内容在新的取水许可证载明。原取水许可证及配套登记表收回作废。
附件:取水许可电子证照
广州市水务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