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公告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化节水“放管服”改革,根据《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广州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广州市中心城区节约用水日常管理职能下放至区级水务部门的实施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经市政数局同意,我局“调整用水计划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已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并下放至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4月21日起正式生效,市水务局将不再受理调整用水计划审批事项,已受理的,继续由市水务局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水务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