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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总河长第10号令

文章发布日期: 2021-06-04 来源:广州市河长办

广州市总河长令

第10号


各级河长,各区委,各成员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攥指成拳,同向发力,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历史性成效。今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为更好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省委“1+1+9”工作部署和我市“1+1+4”工作举措,乘势而上、乘胜追击,以更高的水环境质量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让广大市民看得见鱼翔浅底,记得住乡愁,现决定实施消除劣V类一级支流攻坚行动。

要干在实处,攻坚克难。对照国家和省关于地表水水质断面、水功能区考核要求,精准施策,靶向治理,确保2021年底前消除国、省考断面涉及的75条劣V类一级支流,推动水环境质量提升到新的水平。

要走在前列,全线推进。对全域其他水体进行地毯式排查,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积极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逐步提升水环境品质和水环境容量,整体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对于新增劣V类水体,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倒查追溯,限期挂账整改。

各区总河长是消除劣V类一级支流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各区政府是责任主体。对履职尽责、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按进度推进工作的,暂不提拔使用;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此令。


附件:治理工作要求及2021年劣Ⅴ类一级支流攻坚清单

(共75条)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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