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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水务工会关于广州市河涌管理处工会第二届委员会“三大委”候选人的批复

文章发布日期: 2015-03-18 来源:广州市水务局

  市河涌管理处工会:

  你会《广州市河涌管理处工会委员会关于第二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候选人的请示》(穗河涌管理 〔 2015 〕 21 号)收悉。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州市河涌管理处工会第二届工会委员会设委员3名,主席在当选委员中等额选举产生。同意陈熹、潘翠茹、胡杰、招柏圣同志等4位同志为工会委员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差额 1 名。同意陈熹同志为主席候选人。

  二、同意新一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委员 3 名,其中主任 1 名,主任在当选委员中等额选举产生。同意胡杰、郭伟忠、招柏圣等 3 位同志为经审委员候选人,实行等额选举。同意胡杰同志为经审主任候选人。

  三、同意新一届女职工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主任1名,主任在当选委员中等额选举产生。同意潘翠茹、刘琳、魏英等 3 位同志为女职工委员候选人,实行等额选举;同意潘翠茹同志为女职委主任候选人。

  请按工会民主程序进行选举,选举结果报我会审批

  广州市水务工会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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