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学习贯彻《广州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 2015-03-24
来源:广州市水务局
市水投集团、局属各单位:
《广州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以下简称《规定》已经2015年2月3日市政府第14届15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将《广州市安委办关于学习贯彻<广州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安办〔2015〕6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规定》的学习贯彻,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贯力度,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宣传贯彻《规定》的具体方案,提出水务职业卫生监督的种类,如防剧毒、有限空间作业、防高温中暑等,在日常工作中纳入监督,确保《规定》实施落到实处。各单位宣传贯彻《规定》的具体方案请于2015年3月24日前报送到局宣传与服务监督处。
广州市水务局
2015年3月19日
(联系人:黄汉建、吴专英,联系电话:87593416,电子邮箱:aqsc7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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