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局准予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市增城区初溪拦河坝管理所:
本机关于2022年9月29日受理你单位《取水许可变更申请书》等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一、法人由“赖邱满”变更为“吴佩珊”;
二、用水管理部门由“拦河坝管理所”变更为“增城区初溪拦河坝管理所”;
三、联系人由“刘泽帮”变更为“姚志伟”;
四、联系人手机号码由“13411164205”变更为“13825119120”。
取水证号为C440118S2020–0007,变更后的内容在新的取水许可证及附件中载明,原取水许可证作废。
广州市水务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