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局准予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市水务局准予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市从化区水利技术中心:
本机关于2022年12月12日受理你单位《取水许可变更申请书》等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一、单位名称由“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河东水利管理所”变更为“广州市从化区水利技术中心”;
二、法人由“陈旭方”变更为“肖远文”;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1244011772431788XU”变更为“12440117MB2E020883”;
四、用水管理部门由“水利管理所”变更为“水利技术中心”;
五、住所(地址)由“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环市东路”变更为“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横江路1号”;
六、联系人及手机号码由“李汝霞:13926102296”变更为“胡绮雯:13602812328”;
取水证号为C440117S2020-0005。变更后的内容在新的取水许可证载明。原取水许可证作废。
广州市水务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