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互太(番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2年12月15日收到你公司提出的延续取水许可申请有关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决定准予延续。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互太(番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在南沙区万顷沙洪奇沥水道五涌-六涌中段右岸采用提水方式取地表水,年最大取水量2100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10万立方米,相应取水流量为1.2立方米每秒,用于生产用水。项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国家及省用水定额指标要求。
二、你公司生产退水量为60000立方米每日,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达标后排入洪奇沥水道右岸六涌上游30米。
三、你公司应按照要求落实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确保节水和废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做好计划用水工作,建立完善取用水档案管理制度。项目取水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量的统一调度和动态监测,依法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你公司应保证取水计量及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及省计量器具规定的检定周期,按规范定期开展取水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
五、你公司取水应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六、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2年12月20日至2027年12月31日,经审查合格的取水事项及工作要求在其中载明。
广州市水务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