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局准予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章发布日期: 2023-05-10
来源:水资源与供水管理处
广州市北部市管水利设施事务中心:
本机关于2023年5月9日受理你单位《取水许可变更申请书》等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一、单位名称由“广州市黄龙带水库管理中心(一级电站)”变更为“广州市北部市管水利设施事务中心(一级电站)”;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12440100455351181N”变更为“124401004553511576”;
三、用水管理部门由“工程管理科”变更为“调度运行部”;
四、住所(地址)由“广东省从化市良口镇黄龙带水库管理处”变更为“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李溪村河堤路1号”;
五、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由“广东省从化市良口镇黄龙带水库管理处”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黄龙带水库”;
六、联系人及手机号码由“翟君伟:15017517296”变更为“李党英:13622864956”;
取水证号为C440117S2021-0008,变更后的内容在新的取水许可证载明,原取水许可证作废。
附件:取水许可电子证照
广州市水务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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