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那些生产建设项目需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文章发布日期: 2021-07-09
来源:广州市水务局
根据《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广州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挖填土石方总量五十万立方米以上或征占地面积五十公顷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水土流失进行监测。监测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送所在地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建设项目,鼓励生产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水土流失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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