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区域不得设置消纳场或者专门存放地?
文章发布日期: 2021-09-10
来源:广州市水务局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泥石流易发区和崩塌、滑坡危险区;
(二)河道、湖泊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
(三)危及铁路、公路等设施安全的区域;
(四)危及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矿企业、居民生活和防洪等安全的区域;
(五)其他依法不能设置消纳场或者专门存放地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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