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管理范围如何划定?
文章发布日期: 2024-02-08
来源:水利管理处
答: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堤防的水利工管理范围按照下列标准划定:工程区:主要建筑物占地范围及其周边:西江、北江、东江、韩江干流的堤防和捍卫重要城镇或五万亩以上农田的其他江海堤防,从内、外坡堤脚算起每侧三十至五十米;捍卫一万亩至五万亩农田的堤防,从内、外坡堤脚算起每侧二十至三十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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