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建立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问题举报处理机制的通知
从化、增城区水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督管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保障河流生态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问题举报处理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问题举报、核查、处置、反馈全流程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监管效能,确保小水电站严格落实生态流量泄放要求,切实维护流域水生态环境安全。
二、举报受理范围
(一)摄像头未对准泄放口;
(二)未按核定值泄放生态流量或擅自关闭泄放设施;
(三)生态流量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四)其他违反生态流量泄放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与渠道
(一)电话举报:市民可通过市政务服务热线(020-12345)公开电话进行举报。
(二)网络平台:通过“广州市水务局官方网站—政民互动—业务咨询”专栏提交问题。
(三)信函举报:邮寄至广州市水务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邮编:510640)。
(四)现场举报:直接向属地水务局举报。
举报人需提供问题发生地点、时间、具体情形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见附件)。
四、处理与反馈流程
(一)受理登记:接到举报后,受理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自行或转交属地区水务局核查。
(二)现场核查:核查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开展现场核查,对属实的违法违规问题视情采取责令限期整改或行政处罚等措施处理。
(三)结果反馈:核查处理结果应在办结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或书面形式告知举报人。
五、奖励机制
对于举报内容真实、客观,并提供有效证据(如照片、视频、监测记录等),举报问题为首次举报且未被监管部门掌握,举报人自愿提供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的将参照《广州市河长制工作有奖举报办法》给与相应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从化、增城区水务局要高度重视举报线索,做到“接诉即办、查实必究”,严禁推诿拖延。二是落实严格保密制度。各单位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区水务局要通过媒体、公示栏等渠道广泛宣传举报机制,提高公众参与度。四是定期总结通报。市北部事务中心负责每季度汇总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并通报。
附件:生态流量泄放问题举报登记表(模板)
广州市水务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