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局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1年12月22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延续取水许可申请有关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决定准予延续。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在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新村流溪河边采用提水方式取地表水,年最大取水量4654万立方米,允许日最大取水量149000立方米(相应取水流量为1.72立方米每秒),主要用于制水供水。项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国家及省用水定额指标要求。
二、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退水分为生产废水及生活退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水厂制水不外排,生活退水经处理后排往竹料污水处理厂。
三、你公司应按照要求落实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确保节水和废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做好计划用水工作,建立完善取用水档案管理制度。项目取水依法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你公司应保证取水计量及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根据国家及省计量器具规定的检定周期,按规范定期开展取水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
五、你公司取水应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六、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查合格的取水事项及工作要求在其中载明。
附件:取水许可证电子证照
广州市水务局
2021年12月27日